第一次环评公示文本-武汉康蓝(黄冈)药业有限公司项目
发布日期:2023-12-19

康蓝(黄冈)药业有限公司特色小分子原料药/中间体/制剂绿色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康蓝(黄冈)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康蓝(黄冈)药业有限公司特色小分子原料药/中间体/制剂绿色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康蓝(黄冈)药业有限公司特色小分子原料药/中间体/制剂绿色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康蓝(黄冈)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化工产业园知青路3号

项目概要:建筑规模约14万平方米以上,容积率>1.0,其中行政办公及配套用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用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纯生产用建筑面积约10.9万平方米。建设工业化生产产品原料药及中间体培美曲塞二钠、环丙甲酸等26种,中试产品地西他滨等4种。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康蓝(黄冈)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丞杰

联系方式:02759884208

电子邮箱:yang011844@163.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化工产业园知青路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工

联系方式:15872362904

电子邮箱:378041462@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5F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建设方同时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本次公示);环评单位在调查项目厂址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由建设方组织进行第二次公众意见调查。环评单位完成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交由技术评审专家评估,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主管部门。

主要评价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对策,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你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2、你认为该项目运行期间将会产生哪些正面或负面影响;

3、你认为该项目运行期间会产生哪些环境问题;

4、你对项目运行后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1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电话联系告知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示时限

有效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康蓝(黄冈)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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